胎停育的超声诊断标准及影像学特征
摘要:胎停育是妊娠早期常见的严重不良妊娠结局,及时准确的诊断对于后续处理和女性生殖健康至关重要。超声检查作为诊断胎停育的重要手段,具有无创、便捷、可重复等优点。本文详细阐述了胎停育的超声诊断标准,并深入分析了其影像学特征,旨在提高临床对胎停育超声诊断的准确性和认识水平。
一、引言
胎停育是指胚胎发育到一个阶段发生了死亡而停止继续发育的现象,多发生在妊娠早期。其不仅会给孕妇带来身体上的痛苦,还会造成巨大的心理创伤。早期、准确地诊断胎停育对于及时采取处理措施、减少并发症以及保障女性未来的生育能力具有重要意义。超声检查能够直观地观察子宫内胚胎的发育情况,是目前诊断胎停育的首选方法。
二、超声诊断胎停育的常用技术
(一)经阴道超声
经阴道超声是一种将超声探头直接放置在阴道内进行检查的方法。与经腹部超声相比,它具有更高的分辨率,能够更清晰地显示子宫及胚胎的细微结构,尤其适用于早期妊娠、腹壁脂肪厚或肠道气体干扰大的患者。经阴道超声可以更早地发现宫内妊娠囊,更准确地测量妊娠囊的大小、形态,观察胚芽及胎心搏动情况。
(二)经腹部超声
经腹部超声是将超声探头放置在腹部表面进行检查,操作相对简便,适用于大多数孕妇。但对于一些肥胖、膀胱充盈不佳或妊娠位置较特殊的患者,其图像质量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。经腹部超声可以观察子宫的整体大小、形态,了解妊娠囊的位置、大小以及与周围组织的关系等。
三、胎停育的超声诊断标准
(一)妊娠囊相关标准
妊娠囊形态异常:正常早期妊娠囊呈圆形或椭圆形,轮廓光滑完整。当发生胎停育时,妊娠囊可能出现形态不规则、塌陷、皱缩等改变。例如,妊娠囊的边界变得模糊不清,内部回声不均匀,提示胚胎发育异常,可能已经停止生长。
妊娠囊位置下移:在正常妊娠过程中,妊娠囊会随着孕周的增加逐渐向上移动。如果超声检查发现妊娠囊位置较之前明显下移,甚至接近或达到宫颈内口,这可能是胎停育的一个重要信号。因为胚胎停止发育后,子宫不再继续增大,妊娠囊在重力作用下可能发生下移。
空妊娠囊:当超声检查仅能看到妊娠囊,而囊内未见胚芽组织时,称为空妊娠囊。一般情况下,在孕 5 - 6 周时,经阴道超声应能观察到胚芽,孕 7 - 8 周时经腹部超声可见胚芽。如果超过相应孕周仍未见到胚芽,结合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(hCG)水平不升或下降,可考虑为胎停育。
(二)胚芽相关标准
胚芽大小与孕周不符:通过测量胚芽的长度可以估算孕周,正常情况下胚芽长度与孕周有一定的对应关系。如果超声测量的胚芽长度明显小于相应孕周的标准值,且经过动态观察胚芽生长缓慢或停止生长,提示胚胎发育不良,可能已经发生胎停育。例如,孕 7 周时胚芽长度平均约为 10mm,如果此时胚芽长度明显小于该值,且后续复查无增长,应高度怀疑胎停育。
无胎心搏动:胎心搏动是胚胎存活的重要标志。在孕 6 - 7 周时,经阴道超声应能清晰观察到胎心搏动,孕 7 - 8 周时经腹部超声可见胎心。如果超声检查在相应孕周未见到胎心搏动,或者在动态观察过程中,原本可见的胎心搏动突然消失,可确诊为胎停育。
(三)其他相关标准
子宫大小与孕周不符:在正常妊娠中,子宫会随着孕周的增加而逐渐增大。如果超声检查发现子宫大小明显小于相应孕周,且排除孕妇本身子宫发育异常等因素后,可能是胚胎停止发育,子宫不再继续增大的表现。
羊水减少或消失:羊水是胎儿生存的重要环境,在胚胎发育过程中,羊水的量会随着孕周的增加而逐渐增多。当发生胎停育时,胎儿不再产生尿液等代谢产物,羊水可能会逐渐减少甚至消失。超声检查发现羊水深度明显小于正常范围或无羊水时,应考虑胎停育的可能。
四、胎停育的影像学特征
(一)早期妊娠胎停育
妊娠囊变化:早期妊娠胎停育时,妊娠囊可能保持相对较小的尺寸,不再随孕周增加而增大。其形态多不规则,可出现囊壁增厚、回声增强等表现。有时妊娠囊内可见液性暗区,提示可能有出血或积液存在。
胚芽及胎心:超声图像上看不到正常的胚芽结构或胚芽形态异常,如胚芽萎缩、变形等。最重要的是无法检测到胎心搏动,这是早期妊娠胎停育的典型影像学特征。
(二)中晚期妊娠胎停育
胎儿形态及结构:中晚期妊娠胎停育时,胎儿的整体形态可能发生改变,如胎儿肢体蜷缩、头部变形等。胎儿的各个器官结构也可能出现异常,如心脏不再跳动、胸腔或腹腔内积液等。超声检查可发现胎儿的生物物理评分降低,表现为胎动减少、肌张力下降、羊水减少等。
胎盘及脐带:胎盘可能出现增厚、回声不均匀等改变,有时可见胎盘内血窦形成或胎盘早剥的迹象。脐带的血流信号可能消失或异常,如脐动脉舒张期血流消失或反向,这是胎儿宫内窘迫甚至死亡的重要指标。
五、超声诊断胎停育的注意事项
(一)结合临床资料
超声诊断胎停育不能仅仅依靠超声图像,还需要结合患者的临床症状、体征以及血 hCG、孕酮等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。例如,有些患者可能存在月经周期不规律的情况,导致实际孕周与按末次月经计算的孕周不符,此时不能仅根据超声检查发现的“异常”就诊断为胎停育。
(二)动态观察
对于一些超声表现不典型或难以确定诊断的情况,应进行动态观察。间隔一定时间(一般为 1 - 2 周)再次进行超声检查,观察妊娠囊、胚芽及胎心的变化情况。如果经过动态观察,胚胎仍然没有生长发育的迹象,则可确诊为胎停育。
(三)仪器设备和操作技术
超声诊断的准确性还与仪器的性能和操作医生的技术水平密切相关。应使用高质量的超声仪器,并由经验丰富的医生进行操作和诊断。同时,要严格按照超声检查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,确保图像质量清晰、准确。
六、结论
超声检查在胎停育的诊断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通过明确胎停育的超声诊断标准和影像学特征,结合临床资料进行综合判断,并注意动态观察和仪器设备、操作技术等方面的问题,可以提高胎停育超声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,为临床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提供重要依据,保障女性的生殖健康。